文档介绍:1 案例一: ST 秦岭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目录前言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二)申请重整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四)偿债能力分析情况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一)担保债权组(二)职工债权组(三)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组(四)普通债权组四、债权受偿方案(一)清偿期限和方式(二)偿债资金来源(三)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清偿五、经营方案(一)引入重组方,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重组方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三)注入优质资产(四)新建水泥生产线六、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七、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八、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方案(一)重整费用的支付(二)财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解除(三)分配股票的提存(四)其他事项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简称" 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企业职工等多方的利益, 结合陕西秦岭水泥(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秦岭水泥"或" 公司") 的实际情况, 秦岭水泥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 )及秦岭水泥制作本重整计划。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秦岭水泥是于 1996 年 10 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6]167 号文批准, 由陕西省耀县水泥厂( 以下简称" 耀县水泥厂") 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6 年 11月6 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中国证监发行字[1999]112 号批准,公司于 1999 年9 2 月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 1999 年 12月 16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0,800, 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材料及水泥深加工产品、水泥生产及研究开发所需原料、设备原件、其他建材的生产、销售; 相关产品的销售、运输; 与水泥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耀县水泥厂, 耀县水泥厂目前持有秦岭水泥 163,907,763 股股份, 占秦岭水泥总股本的 %。秦岭水泥现有 8 家控股子公司。(二)申请重整情况近几年来, 由于债务和人员负担过于沉重、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2005 年公司亏损 亿元, 2006 年亏损 亿元, 2007 年勉强实现了盈利,但 2008 年公司又巨额亏损 亿元, 2009 年上半年已亏损 8289 万元,多数债务逾期无法清偿, 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公司债权人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巨额债务逾期不能清偿, 且有明显丧失清偿的可能为由, 向铜川中院申请对秦岭水泥进行重整。铜川中院经审查后,于 2009 年8月 23 日以( 2009 ) 铜中法民破字第 0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秦岭水泥破产重整一案。(三)资产负债情况 1、债权审查情况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开展了受理债权申报、登记等工作, 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在债权申报期内, 277 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申报债权总额 1,871,632, 2 元。经管理人审查并经铜川中院裁定, 初步确认债权 259 笔, 债权总额 1,181,517, 8 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463,212, 元,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 135,356, 元,普通债权 582,948, 元。经管理人调查,秦岭水泥职工债权为 283,230, 元。如果秦岭水泥破产清算,还将发生职工经济补偿金约 69,208, 元。 2 、资产情况根据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宇评估公司") 出具的中宇评报字[2009] 第 2202 号《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0 9 年8月 23 日为评估基准日,秦岭水泥资产在有序清算和资产现状续用假设前提下的评估值为 869,654, 元。(四)偿债能力分析情况为核算破产清算状态下秦岭水泥债权人的清偿情况, 管理人委托中宇评估公司对秦岭水泥的偿债能力进行了分析。根据中宇评咨字[2009]2018 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秦岭水泥如实施破产清算, 假定秦岭水泥全部资产能够按照评估值变现, 资产价值为 869,654, 元, 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 1586 万元( 包括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聘请中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