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佛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佛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区管理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辐射污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按照《佛山区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分类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实行分类管理。,先期处置。事发地政府和受事件影响的行政区域政府必须及时上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依托专家。鼓励开展环境应急科研工作,重视专家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区人民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下简称区环境应急指挥小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应对领导机构。区环境应急指挥小组由分管环保副区长、区环运局局长任总指挥,区分管环保副秘书长、区安监局局长、区环运局环保版块常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区环境运输城管局、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区经促局、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 、安监局、区纪委机关(区政监局)、区社工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财政局、区质监局、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农林渔业局、气象局 、佛山三水海事处、通信各部门(联通、移动、电信等)、供电局 、教育局为成员单位。区环境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名单见附录1。:研究确定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领导、组织、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审议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事宜;向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调查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环保板块)负责做好应急环境监测;为污染防治、污染治理、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配合市局做好环境应急系统的维护工作。;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参与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通讯等应急物资的供应协调。、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事件等引发的环境事件现场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工作;负责指挥消防中队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现场救援;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负责对现场的火灾灭火与危险化学品泄漏控制,或可能导致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隐患处置。(区文体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依法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区政监局)参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拟定救灾应急预案,对在灾情中的灾民做好安置转移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区司法局)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纳入拟订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