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1月27日,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东营市垦利区组织召开了3×60MW热电联产项目、2×150MW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监理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脱硫和湿式电除尘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除尘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和脱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安装单位-山东康鲁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土建施工单位-山东万达建安股份有限公司及4名特邀专家(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区,2014年7月开工建设,属未批先建项目。2014年12月23日,垦利县环保局进行了处罚(垦环改字〔2014〕000598号)。2015年8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3×6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8月,省环保厅《关于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3×6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6〕19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建设内容为3×49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3×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2016年4月18日,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了《关于垦利县热电联产规划的复函》(东发改能交函〔2016〕5号),同意调整垦利县热电联产规划。该公司纳入垦利县热电联产规划。2016年4月,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2×15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4月,东营市环保局以东环建审〔2016〕3002号予以批复。批复的2台60MW机组不再建设。项目实际建成2×490t/h+1×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2×150MW高背压+1×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环保设设施以及公用和辅助设施。项目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项目105518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28500万元。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结论及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发生变化见下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表序号环评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备注1建设规模为3×49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3×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配套建设供水系统、化学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输煤系统等公辅、环保工程。实际建设规模2×490t/h+1×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1×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本期验收项目为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为2×490t/h+1×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1×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环保设设施以及公用和辅助设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