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公告第28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公告现批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3-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1)(2)(3)、、、、(4)、、、、、、、、、、、、、、、、、、、、、、、、、、、、(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原油与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及其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二00四年十一月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通知》要求,在对《原油与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进行修订基础上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对全国油气田、油气管道与海上油气田陆上终端开展了调研,总结了我国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防火设计经验,并积极吸收了国内外有关规范成果,开展了必要专题研究与技术研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等部门与单位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与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区域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消防设施、电气、液化天然气站场等。与原国家标准《原油与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下列变化: 、液化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低温储存工程、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以及电气方面规定。 。 、合理。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与对强制性条文解释,由油气田及管道建设设计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石油天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与资料寄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节能与标准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邮政编码:10008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与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参编单位: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队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云成生韩景宽章申远陈辉璧朱铃秘义行裴红董增强刘玉身鞠士武余德广段伟严明杨春明张建杰黄素兰李正才曾亮泉刘兴国卜祥军邢立新刘利群郭桂芬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区域布置 5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 6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构)筑物 7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天然气凝液集输管道 8消防设施 、液化石油气罐区消防设施 9电气 10液化天然气站场 :条文说明 1总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规范设计要求,防止与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扩建、改建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