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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P12-08出口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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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P12-08出口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作业指导书.doc

上传人:sssmppp 2020/5/24 文件大小:7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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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P12-08出口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作业指导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ZSP12-08出口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作业指导书1bl的为了规范出曰海捕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出曰海捕水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福建局辖区内出曰海捕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贯彻落实总局有关出曰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各项检验检疫管理措施和要求,组织开展出曰海捕水产品风险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分支机构做好出口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包括企业收购原料的监管、加工过程监管和出曰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4风险分析1确定风险等级与风险管理措施省局食品处按照•出曰食品风险分析指南、统一组织对出曰海捕水产品进行风险分析,制订风险分析报告•,确定风险管理措施。分支机构根据省局下发的风险分析报告,结合企业分类管理,制订针对每家企业出曰海捕水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实施方案,并根据风险预警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风险管理措施。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测数据、国外通报或其它信息显示,出口产品可能普遍存在类似风险的,应立即重新启动该类产品风险分析,全面调整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出口的海捕水产品必须来自出口卫生备案企业,进曰国家或地区有注册要求的,生产企业还需取得国外注册资格。,并符合拟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包括含水产品成分的食品)使用的水产品半成品必须来自出口备案水产品加工企业。,已明确输往国家或地区的,须符合加工后产品输往国家或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并保存相应的捕捞许可证明材料。,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将电子及物理单证分派给具体施检人员。施检人员接到物理单后,及时从CIQ2000中接该电子报检单。、准确、真实。随附单据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出曰海捕水产品必须明确货物最终输入国家和地区。申报出口产品必须随附厂检合格单、包装性能结果单等单证材料。其中厂检合格单应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私人印章盖印,至少应包含货物品名、规格、数/重量、批次、生产日期,抽样、检验的标准依据,检验日期,检验结果(注明检测单位,可包含外送检测项目),原料追溯情况、项目结果与综合判定等内容。检验检疫人员应审核报检单、商业合同、装箱清单、报检货物清单、厂检结果合格单、包装性能结果单等单证,以了解掌握报检产品的相关情况。报检前,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对拟报检出口货物进行整理,并按不同生产批次分批独立堆放,并留有相应通道,以便于现场查验和科学抽样。通过电子监管系统放行产品,报检时企业应以产品批号为线索提供出曰货物的电子信息,以供作产品的合格评定之用。报检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善的电子数据,包括原料信息、检测信息、加工信息、产品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