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 言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学校)可追溯于1916年建立的阳江师范学校。2001年,阳江师范学校、阳江市教师进修学校、阳江成人中专学校合并成立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以“崇德远志,精艺博才”为校训,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校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YangjiangPolytechnic。学校网址为:学校法定住所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山路213号。学校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办学需要调整校区及住所地。第四条 学校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办学,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注重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立足阳江、面向全省,办优师范、办强工科、办出特色,培养人民满意、社会需要、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应用型职业技能人才。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主要职能。第五条学校按照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各项规划,并认真按规划建设和发展。重点推进平安校园、生态校园、文化校园、智慧校园、活力校园的规划与建设,保障师生有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条件。第六条 学校办学走内涵发展道路,促进产学研结合、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以服务型、开放性和。第七条 学校校训为“崇德远志,精艺博才”。学校校徽为圆形图徽,图案的中央部分是以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的开头字母“Y”、书本及螺母顶部的团形作为基础,经发展变化形成似人的立体空间图案。寓意书籍是知识的阶梯,学校是知识的摇篮。圆周上部的校训,说明了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与要求。圆周两侧的枝叶,表示我校已枝繁叶茂,正蓬勃发展。圆中校名以海水的蓝色为背景,突出我校身处地域——海滨城市的特征。图示:学校校庆日为每年的11月25日。 举办者与学校第八条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阳江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是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法人,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举办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预决算等进行审议决策,任命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具有指导、监督和检查权。第九条 学校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条 学校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学校章程实行自主管理。  (二)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济社会与教育发展需求、自身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专业招生比例,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与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四)根据社会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学研交流合作、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活动。(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七)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二)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基本职能。(三)依法接受举办者的监督和指导,对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四)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五)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依法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六)保证举办者资产的安全、完整。(七)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办学活动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加强学科与专业建设,学科门类涵盖文化教育、电子信息、制造、财经、轻纺食品、旅游、艺术设计传媒、农林牧渔等专业大类。第十三条 学校以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为主,修业年限为三年。同时积极开展其他形式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第十四条 学校致力于促进职前职后相沟通、培养培训一体化。学校发展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为主体的继续教育,打造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的品牌。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资源情况开展其他类型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