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一)名称变更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在申请书中填写);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经营场所变更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投资人变更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原投资人或新投资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转让协议书(原件1份)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法定继承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新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投资人姓名变更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及姓名变更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变更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化的情况说明书(原件1份)。
(六)经营范围变动备案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市外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备案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市外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指定联系人变动备案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