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录入者:tengyanping |时间:2007-11-11 16:00:59 |作者:|来源:|浏览:1959 次] 第一条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 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按学年度申请, 每学年评审一次。第三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人民币,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获奖学生的审核上报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系)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和其它管理工作。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 10%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三)学院(系)初审。学院(系)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