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为什么要出台《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管理办法》?答: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充满活力的区域人才高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7号),提升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建设水平,制定本办法。二、申请入驻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答:入驻高创中心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创业项目(企业)的申报人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四)创业项目(企业)的申报人担任入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在创业企业占股在30%以上;(五)创业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三、申请入驻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入驻申请材料:(一)《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入驻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三)创新创业计划书;(四)公司章程;(五)其他有关材料。四、入驻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享受哪些扶持政策?答:房租减免。根据高创中心的实际情况,对批准入驻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100-240平方米办公用房,3年内免缴租金。对符合《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四类高层次人才相同层次及以上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提供不超过4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3年内免缴租金。五、入驻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需要哪些程序?答:高创中心管理办公室对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围绕团队或个人创新创业能力、技术成果先进性、市场前景、投融资状况、预期产业规模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项目综合评审和入驻面积评审,形成入驻评估意见。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向市人才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