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理念制度实践市场经济论文一、法治理念 法治市场经济的精神基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健全的法治理念是现代市场经济趋于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法治理念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精神基础,旨在营造一种全社会学法、憧法、信法、服法、护法的习惯和氛围,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撑。“法治理念是反映法治的性质、宗旨、结构、功能和价值取向的一些达到理性具体的观念和信念,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法制体系的精髓和灵魂。”作为意识形态形式的法治理念具有承继性、时代性、包容性、发展性和创新性等基木特征。法治理念的形成在于历史的沉淀和沿革,古代中国社会有“法制”而无“法治”、有“以法治国”而无“依法治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传统塑造了人们“法律工具论”的思维定势,因言立法、因言代法、因言废法等统治行为时有发生,法治只是形式化的管理要件和统治工具,而没有成为实质性的价值诉求和社会生活方式。西方社会的法治理念导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中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思: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木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良法、法的权威以及对法的认同和服从奠定了西方传统的法治理念的根基。当代也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和中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形成,催生了中西异质性法治理念的交叉、对话和融合,完成经济现代化转型的任务和与世界经济接轨的现实要求培育一种既具有开放性特征又凸显中国特色的包容性法治理念。这种新型的法治理念“是由依法治正义三个基木要素所构成的完整的统一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成为指导经济运行的自觉意识,成为内植于经济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超越一切权力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执政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木质要求映射出社会主义对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执着追求,执政为民保证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保护和增进人民的福祉和幸福。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不仅包含收入分配方面的经济公平,而且涵盖政治、文化、司法等方面的环境公平和制度公平,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特性征,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迫求能够规制市场经济日发倾向引起的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悖结的情况,引导市场经济在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确轨道上运行。在现代化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将法治和依法治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实和扩展了法治理念,使法治理念更加具有明确性和主动性。首先,就法治体系而言,形成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等完整贯通的法治机构和内容体系。将法治理念贯彻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全部环节和过程之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次,就法治观念而言,形成包括合法性、权威性、公平性、公开性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规则和法治过程,使法治理念成为行为、职权、程序的合法性前提和依据,营造立法规范、执法严格、司法公正、人人守法的法治甄围。再次,就法治任务而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