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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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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20/5/28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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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一、为了全面实施海南大学学分制方案,加强学生的素质培养,促进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公共选修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二、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由教务处统一负责。三、、自然科学类、艺术类课程应使文、理科学生人数基本均衡。、十一周为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周。各学院在第十二周将新开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况等报送教务处。。,2学分。、授课时间和任课教师。四、、四年级学生选修公共选修课程,每位学生每学期限选4学分。在课源充足的情况下,可允许二年级的学生选修一门。,每生每学期选课最多不超过两门,同一类课程只能选一门。学生一般应首先选修跨学科类(即交叉类)公共选修课。本专业已开设的课程不能作为全校公共选修课选修,学分不予承认。,第16周公布选课结果。根据具体情况,选课系统将自动剔除不符合选课条件的参选生或超员选修的部分参选生。,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增加选修人数,如有特殊原因需增加者,应由教务处教务科认可,于开学后前两周内由教务科登记造册送达任课教师方有效。,任选课还可跨学院、跨专业选修。学生可在本学院领取并填写选课卡一式两份,经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签字后,送开课单位、本学院各一份并随班听课即可。五、,纳入教师本人教学工作量。,教学时间为第1周至第16周,一般安排在晚上和双修日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一般不允许中途更换教师。、病、参加会议或社会活动而需调、停课的,应填写《海南大学教师调课、停课审批表》报教务处处长批准,并由教务处通知学生。。,严肃教学纪律。开课后两周内,学生可退选。不计入应修总学分。,按退选论,取消考试资格。六、。跨学院、跨专业的选修课考试按正常考试时间进行。,考试方式(开卷、闭卷或其它方式)由任课教师决定。,按学校有关规定将试题及准确修读人数报送教务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