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电缆、电线采购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电缆,依据《中经协商同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物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 (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及型号商标单位单价(元)数量合计(元)1高压电缆ZR-YJV22--3*400米2高压电缆ZR-YJV22--3*120米3高压电缆ZR-YJV22--3*70米总计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1、 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2、 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确保合同货物安全到达甲方指定3、 乙方应使用适合运输和搬运的包装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现场。第三条验收1、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2、 乙方送货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员接收与验收。3、 验收方式:货到规定的地点时,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按照约定的标准验收。4、 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中发现的、工程质保期内岀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须由乙方退还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5、 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6、货物抵达现场后,乙方应提供与实际数量相符的发货清单, 并经甲方收货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生效,生效后的发货清单将作为最终结算的凭证。7、 甲方进货环节的质量验收结论并非该货物质量的最终结论,即使验收期满或合同履行完毕,也不能免除产品质量责任。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第四条结算付款1、 货到约定地点双方验收移交后,暂不予结算款项;待合同标的物(合同约定的电缆)所涉及的工程在经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运行后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2、 甲方有权认为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是付款前提。第五条交货规定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第六条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如因工程需要,须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或包装规格等,应提前 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变更通知有利于乙方的除外)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通知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或在获知退货通知内容后 7天内不予有效答复的,合同解除,双方就此互不担责;乙方有异义的,甲方须承担退货部分 %的违约金,合同解除。若退货系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数量、交付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有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停工等) 、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其他法定原因造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权责1、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重新包装。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