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录第一章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效二、“十三五”面临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着力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五、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七、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八、着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九、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十、加快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第四章重大工程项目第五章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度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三、健全规划推进机制四、加强检查评估考核北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第一章发展环境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效“十二五”时期,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围绕“十二五”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我市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跃上了新的台阶,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未来五年安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规划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和地方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夯实了依法治安的基础,提高了监管执法的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得到很好贯彻落实,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夯实依法治安的基础。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2013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北政发〔2013〕53号);2015年,市党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北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北办发〔2015〕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北政办〔2015〕136号),市安委会出台了《北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北安委〔2016〕3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出台了《北海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北安委办〔2015〕72号)等文件,市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承接方案》(北安监宣〔2015〕18号)《北海市安监局关于新近调整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北安监宣〔2015〕19号)等一系列文件,2015年对《北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12年版)进行修订完善并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北海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制定了许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政策文件,为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市、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市里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县区全部设有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通过职能整合,推动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开展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级政府及时调整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市安监局已成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配备了专门监管执法人员,并将职业卫生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达到基本配备要求。全市组建了北海炼化消防支队、北海LNG消防执勤大队、中海油新奥(北海)燃气有限公司消防中队、北海中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广西***应急救援大队北海市中队等五支危险化学品及***生产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5个,专职人员共134人,装备各类消防车辆27辆、消防船2艘。,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北海市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推动隐患排查治理。2011-2015年共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25万元,用于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能力提升及相关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二是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到2015年底已关闭非煤矿山65座,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关闭任务。三是深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击转包分包和“三超一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市***生产企业从43家减少到33家。四是深化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专项行动。完成了12家企业重点监管储存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9家涉及危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