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衡和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茶陵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事处)区域内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森林火灾预警和发生I级、II级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1)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坚持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快速有效实施。(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各级各部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和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负责全县的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以下简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武装部部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农业局、教育局、建设局、监察局、气象局、广电局、旅游局、森林公安分局、中国电信茶陵分公司、湖南移动茶陵分公司、中国联通茶陵分公司等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分局,由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参加森林扑火救灾。;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办事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和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组织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工作,汇总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并及时报送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建设项目,并监督执行。财政局负责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公安局调派警力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治安、交通秩序;扑火抢险期间,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指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督促、指导打击偷窃森林防火物资、破坏森林防火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当森林火灾直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