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学生生命教育几点剖析今年4月份发生在复旦大学投毒案已于前几天开庭公开审理,人们再一次为受害者逝去感到痛心,同时也为杀人动机感到困惑与不解。近十年来,大学生自杀、他杀报道屡见不鲜,而2004年发生在云南大学马加爵案件更是轰动全国。每次见到这样报道出现,我们都不仅要问,是我们教育缺少了什么吗?心理专家表示,一成以上大学生有自杀意念现象仍值得社会关注[1]。当今大学生对自我及其他生命体漠视、对生命价值迷失,让人不得不反思教育本质与缺陷。加强大学生命教育势在必行。 1生命教育内容 ,没有了生命,人类各种活动都无法进行,也就没有了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古今中外对此不乏论述。如《吕氏春秋?贵生》曰:“圣人忧虑天下,莫贵于生。”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也一再说:“生命就是人最高宝物。”“人牺牲生命来祭神,只是因为神眼睛像人一样,也是把生命看作最高、最有价值、最神圣宝物。”[2]对于个人生命,个人是无权处置,而是应倍加爱护。在雅典,自杀者必须在自杀前说明自杀理由,请示元老会批准。如果请示正式得到同意,自杀才被认为合法;而未经国家批准自杀则被视为非法,死者不能享受正常葬礼,尸体一双手还要被砍下来另埋他处[3]。总之,生命对于人而言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包括自己都没有权利剥夺自己与他人生命。 [4]。生命神圣性足以说明生命内在价值,为人更高级需求奠定基础。弗洛伊德说:“我们天性决定了我们强烈感受只能产生于对比,而不能产生于一种事物状态中”。所以当没有危害生命因素存在时,大家感觉不到生命宝贵。因而很多茫然大学生由于外在价值难以实现也否认了生命内在价值。怎样生活才有价值呢?在这里必须要明确价值含义:价值就是客体本身所具有属性能满足主体需要一种关系。也就是说,要想实现价值,必须不断地努力服务于他人,与他人形成一种关系。单独某个人是没有外在价值,或者说只有潜在价值,只有当个人某些属性能满足他人需要时候,外在价值才呈现出来,这时才会有成就感,才会觉得人生有意义。可见生命外在价值取决于个人不懈努力,认为了价值所在,我们才会去创造价值,才能更加理解生命意义。 “自我”包括“生理自我”与“社会自我”。前者主要从生物生理学上讲,指人们对生命体本身,包括生理结构、生老病死等自然现象与情绪认识;后者主要从社会学讲,指人们对作为社会人自我周围人际关系认识[5]。只有形成科学“自我认知”,才能客观地剖析自己面临境遇,并做出理性选择。 ,孩子从小就被教导要热爱生命。进入小学后,为了让孩子真正明白“死”状态,老师会把学生带到医院太平间里,让他们亲身感知什么是“死”。如此这般之后,孩子自然懂得了对宝贵生命珍惜[6]。正如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言:死亡是人存在最固有可能性,因为它是不可取代;死亡是非关系性,因为它消除了对世界全部关系,并把此再抛回到它孤独中;死亡是不可超越,因为它意味着活着实存最后可能性;此外,死亡是肯定无疑,但它事实上降临又是不确定[7]。很多大学生一旦遇到学业、感情、生活等方面难以化解问题时,就随意终结自己生命,认为一了百了,殊不知给家人与朋友带来多大伤痛。如果在遇到问题时能反向思考,即我都能坦然地面对死亡还有什么问题我不能面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