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 2015 年情况汇报大全县食药监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宣食药监函〔2013 〕 16 号)文件要求,我乡结合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乡现有中心校 2所、幼儿园 1个(在中心校),共有 2个食堂。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9月3日,政府乡长彭飞、分管教育的副乡长田光术、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余丙林带领乡安办、食安办、卫生防疫员等 5人分别到柳池乡中心校、新红中心校和幼儿园对秋季开学前的学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在检查中,彭飞乡长要求各学校必须重视食品安全,注重采购、加工环节,一定要把好食品卫生关, 做好留足食品留样等,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二、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一)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及时把有关食品卫生文件通知下发到各个学校,要求各校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目标,有动员、有部署、有检查层层抓落实、明确责任制,将任务分工到位。加强管理过程要求各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消除食物中毒隐患,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二)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有效地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期初积极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组织人力下去进行针对学校与周边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卫生、小卖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督查。严格要求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单位及小卖部的卫生许可证管理和监督管理,凡销售到期或过期及“三无食品”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实行追究。同时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的整治,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食堂进行限期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关的警告,保证整改意见落到实处,消除食品卫生存在隐患。(三)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疫情报告制度。特别是临近“两节”应加倍重视,把防控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把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食堂食品采购和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由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的学校进行加强监督管理,对不能按照卫生预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的食堂给予加强指导,要求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卫生部门举行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并且严格要求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持证上岗。严格要求各校食堂把好原料采购关,索取供应商的有关有效证件,杜绝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原料进入学校食堂。若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其他疫情时要准确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迟报、瞒报、漏报和滥报现象。(四)严格要求各校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各校对校内食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