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 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
一一一、一、、、报名报名
1. 组织机构
教育部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
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负责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
收香港学生的计划编制及公布、组织网上报名及录取等工作,委托
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承办内地招生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
生的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及招生宣传等工作。
2. 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并参加 2014 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
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内地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所报高校
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
3. 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4 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
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 2 月 25 日—3 月 20 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
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
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
历等内容,并上传学习概览。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 3 月 15—31
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
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格、考生电子相片(格式:JPG :大小:168*240
像素,10K 以内)、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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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学习证明材料(学习概
览复印件、校长推荐计划表格等),并缴付报名费用。考生若因特殊
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件(香
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
证》)、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代为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4. 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
序可填报 4 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 4 个专业志愿。
二二二、二、、、面试
招生高校可根据本校招生要求自行决定是否对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须在录取开始前完成,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生高校确
定。
三三三、三、、、录取
1. 录取原则
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
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
章程进行录取。
(((1)))最低录取标准)最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 、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
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 3 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
第 2 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3 、3、
2、2”或“3 、2、3、2”。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2 、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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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招生高校可附加要求
除四门核心科目外,招生高校可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指定不同选
修科目或非指定选修科目,明确考生需达到的水平(如指定一至两
门选修科目成绩需达到哪个级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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