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部办委局工会,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会:为深入开展XX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 资助对象及受助条XX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特困职工子女;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二、 资助名额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 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三、 资助标准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 4000元/人。县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四、 申报办法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工会或乡镇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五、 申报时间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 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六、 有关要求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