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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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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doc

上传人:小雄 2020/6/5 文件大小: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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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摘要】2007年颁布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经过4年多的监管实践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决策层面和执行层面的高度重视。文章分析了五个方面的监管缺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改进的对策建议。【关键词】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主要问题对策建议2007年颁布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经过4年多的监管实践,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决策层面和执行层面的高度重视。一、非现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力量不足,培训不够,监管质量难保目前基层人行均未设立专职反洗钱部门,反洗钱工作主要由会计部门承担,而会计部门担负着财务、支付结算等多项工作,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仅仅依靠1〜2名兼职反洗钱工作人员承担辖内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大额和可疑监测等工作,而且对基层反洗钱方面的专业培训不多,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适应,这些问题影响了监管工作质量。(二)监管制度可操性、约束性差,监管效率难显《监管办法》只制订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一个大体框架,对具体措施、手段不具体,不明确,对如何鉴别金融机构报送信息的真假、如何从非现场监管中发现问题、如何进行考核评价等,没有制定详细的工作指引;其次,对非现场监管信息分析指标体系没有明确的定位,对于如何量化?如何定性、定量分析?都没有明确的标准缺乏处罚机制,这就导致金融机构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时缺乏主动性,对此,人民银行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有效约束。(三) 监管措施空洞,监管风险难免《监管办法》中提出的监管措施仅包括:发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进行风险提示和对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给予行政处罚,而没有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控、培训和宣传等基础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对于金融机构的客户识别和可疑交易报告等重点工作无法从数量上判断是否存在问题,至于涉及处罚阶段要做到“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非现场阶段很难查证,存在较高的诉讼风险。(四) 报表功能不强,数据真假难辨一是归类不明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系统中对非现场监管报表中的各项指标未做详细归类说明,各金融机构只凭各自理解报送相关内容,影响数据质量。二是设计不完善。(1)报表内容涉及面多,但真正能对防范风险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少;(2)空报表较多;(3)非现场监管报表系统缺少局部平衡校验功能;(4)总行提供的非现场监管报表(电子版)未设置保护密码;三是指标不具体。《监管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监管范围建立具体的非现场监管工作目标和对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分析指标”。但《监管办法》出台至今,相关分析指标仍未制定。四是校验不彻底。《监管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应审核金融机构报送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上报情况缺乏有效验证手段。(五)分析手段单一,监管层次难拓目前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主要是通过收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分析上报报表数据的方式进行的,同时根据需要采取电话询问及约见金融机构负责人谈话等方式进行核实。这既不能对分析期内的可疑交易事项进行详细的阐释,也不能动态反映数据变化的深层原因和规律,更不能通过不同时期非现场监管资料,有效揭示出辖区资金流动的状况、可疑交易信息等业务发展状况,面对目前洗钱犯罪活动技术性、隐蔽性、专业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