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小城镇发屠战略研究周志田杨多贵(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100080)[摘要】在评价我国小城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发展动因,提出了建设和发展小城镇的原则及目标构想,建议确立“小城镇带动战略”,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最后,从行政区划、土地流转、融资渠道等角度,为我国小城镇的建设提供了政策建议。建议以深化改革来推动小城镇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进而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关键词】小城镇;发展模式;战略[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806(2003)02—0034—0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工业结构的调整,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城市木身有很多新问题需要小城镇来缓解。“乡村城市化”不单纯是解决农村人口过剩和农村现代化的问题,相对城市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随着农村第一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和第二步的“放开农产品价格”的改革,农村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生活不断改善,农村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是,随之而来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的矛盾和问题,如家庭承包制的经营方式问题,剩余农产品的销传问题,剩余劳动力去向问题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仅仅通过农村自身来解决已经不够了,需要突破农村自身和微观层次,通过城乡协调改革以及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资源重新配置来解决。党的十一五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加快小城镇建设,对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通过小城镇建设由此而带来的农村人口城市化速度加快,其巨大的潜在的消费市场无疑将会为国民经济新一轮增长提供难得有利的契机。一、我国小城镇发展规划的原则小城镇发展规划的原则是制订小城镇发展规划的根本指导思想,要按照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省情、市情、县情、镇情出发,因势利导,促进小城镇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讲要遵循以下五大原则:总体性原则。科学的小城镇规划,应当同本地区的县、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长期规划相衔接,成为发展战略及长期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局部的小城镇规划应当同上一层次的更大范围的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也就是说地区小城镇规划应当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来制定。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金融、劳力、技术、房地产和信息等新的市场体系的逐步形成,小城镇的规划必须考虑到人曰、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的现状和特点,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做出规划。协调性原则。所谓协调性就是全面协调发展。其中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各个产业与基础设施的协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也包括区域间协调,如该小城镇与周边小城镇、区域内的小城镇的协调。同时,一个地区城镇的规划,还要与国家上一层次有关专项规划如国土规划、交通网络规划、环境规划相衔接和协调。另外,还应注重生态承载力,即考虑入、建筑及环境之间的协调与有机统一,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以构成一种人工和生态的良性循环。超前性原则。小城镇建设是关系到千秋万代和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其规划必须超越传统观念束缚和小生产意识的影响,必须有科学的超前性,立足“大流通、大市场、大格局”和“由晌市场、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高度来编制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