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4层14B0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 LTD.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3,000万股每股面值: : 人民币【】元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诺:自拓尔思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拓尔思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拓尔思回购其持有的拓尔思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通过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李渝勤女士承诺:自拓尔思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也不由拓尔思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 3、通过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总经理施水才先生承诺:自拓尔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也不由拓尔思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拓尔思股份。 4、本公司股东北京市北信计算机系统工程公司承诺:1-1-1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自拓尔思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拓尔思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拓尔思回购其持有的拓尔思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美联融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拓尔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拓尔思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拓尔思回购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6、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国有股转持的函》(京财文[2009]1946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北信工程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300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股东的禁售期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1-1-2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3>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拓尔思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拓尔思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拓尔思回购其持有的拓尔思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通过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