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惠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36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惠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6/18 文件大小:3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惠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惠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违法情节自由裁量标准1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第2款“个人有前款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较轻第1次检查发现,并立即采取改正措施,当场整改完毕或具有其他从轻情节的处以警告一般第2次检查发现,或者虽采取改正措施,但隐患整改避重就轻,不能及时全部消除违法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较重3次以上发现,拒不采取措施整改违法行为或具有其他从重情节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第1、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较轻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足一吨,或者非法携带不足两公斤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拘留一般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一吨以上五吨以下,或者非法携带两公斤以上十公斤以下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较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超过五吨,或者非法携带超过十公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3谎报险情、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谎报火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三)谎报火警的;一般谎报火警,影响消防指挥中心正常工作,消防指挥中心尚未调度消防队出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较重谎报火警,消防指挥中心已调度消防队出动,或者一年内谎报火警两次以上,或者谎报火警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4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第4、5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