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以市场化为目标,积极探索和推进本公司用工制度的改革。2、 重视和加强人才引进工作。3、 员工队伍的规模和结构必须与公司发展的规模和方向相适应,员工人数的增长必须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4、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只划分聘用工、外用工工两种用工形式。第二条木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子公司可结合所在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二章员工的录用第三条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和下属各单位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按单位提出用人需求计划,报公司总裁审批。第四条新录用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文化和技能要求,并通过考试或考核合格。2、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并通过公司安排的体检合格,没有精神病病史或传染病及其他不适应在矿山企业工作的疾病。3、 思想品德好,认同公司的文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权益和形象。4、 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第五条聘用工的录用条件1、 符合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新进人员基本条件。2、 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要求在18-40周岁且专业对口。因企业发展急需的中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特殊条件下的周边村民,或具有特殊技能,属公司紧缺的专业人员条件可以放宽录用条件。第六条外用工的录用条件1、 符合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新进人员的基本条件2、 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8-45周岁。有专业技能的熟练工及矿区周边村的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第七条应聘人员在应聘时要如实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和学习、工作简历、家庭状况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并如实填报个人有无违纪处分、违法处罚经历和健康状况(含传染病、精神病史)。对于有意遗漏或隐瞒个人违纪处分、违法处罚经历或病史,或提供虚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本公司一律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无条件单方面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第八条员工的招聘和录用程序1、 聘用工的招聘和录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用人需求,在应聘求职人员中择优提出建议名单。会同或委托用人单位考核(面试)后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对拟任公司部门经理助理(及相当职级)以上行政职务或高级技术职务的新进人员,应事先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并由公司主要领导或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组织考核和面试。2、 外用工工的招聘和录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批准的用工计划,会同或委托用人单位组织,经过必要的考试和考核后择优录取。3、 对于己退休的中高级管理和技术骨干,经双方协商-•致可以返聘,并重新确定待遇。第九条驻外单位的用工,由公司批准后委托用人单位招聘。第十条公司在决定录用新员工的同时,可以根据应聘人员的情况分别设见习期、试用期或学徒期:见习期3个月,试用期1一3个月,学徒期半年。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具体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驻外单位可委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办理,并及时将巳签订的劳动合同报贝加尔公司综合管理部。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期限聘用工合同期原则上一年一•签,外用工工合同原则上每三个月签署一次。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经公司和个人双方同意可签订中长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