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工费承包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为完成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常平绿道 -常平大道段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工程地点:东莞市常平镇工程内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所有的人工费 (包括路缘石安装、路平石安装、花岗岩铺地、树池大理石安装、车止石安装、混凝土浇筑、石粉平铺、路灯杆基础、拆除旧人行道板砖、人行道铺砖、自行车道补边、人行道上井升高与降低、人行道砖翻修、杂工等) 。二、 承包方式包工 (按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工费,即扫地出门) 。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五、 安全保证金由乙方交给甲方_/_万(大写:_/_)作为本工程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用于支付本工程施工中农民工工资纠纷、安全事故赔偿及社会治安的处罚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损失,安全保证金在竣工后和工程款一起结算。六、合同价款1、 人工费单价:单价见附表。2、 人工费结算方法:A、按业主每月拨付给甲方工程款的 80%支付给乙方。B、 工程竣工后,按工程款的95%进行结算支付,其余5%勺工程款待工程移交业主后半个月内全部支付。3、 结算计量:按竣工现场实测面积和现场实测长度计算方法计量结算总人工费。七、 补充条款出。1、 本工程中分项工程:消防、路灯、交通标识、交通监控从本工程中剔出,由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2、/ 八、 合同生效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工作:、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各项技术指标等各种要求;、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调配工地所有的施工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清退工地不适宜人员;、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返工而延误工期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派驻管理人员对工地的所有事务进行管理;、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其费用从借支中扣除;、当乙方施工人员明显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派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扣除分项工程的单价按双方协商的分项工程单价计量并计算扣除费用。2、乙方的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汇编进行施工,如违反有关规定就应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按期完成进度计划及按合同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乙方必须提供其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备案, 如果没有身份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为本班组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有未买工伤保险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并清除出施工现场。(6)、乙方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分配、调动,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更换不服从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