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加盟连锁店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甲方: 地址: 由E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销售部Email: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为发挥双方优势,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建立 连锁店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一、甲方的责、权、利(1)提供连锁店的名称使用权。名称统一为“ 连锁店”。(2)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收取乙方加盟费 元人民币(作为首批进货货款)。以保证甲方利益。(3)甲方向乙方提供 经营的产品,价值超出加盟费的 %,具体视乙方的经营规模、商业信誉等确定。(4)对连锁店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经营环境、产品质量、定价及售后服务。(5)保证产品在该市场区域内的统一底价,对产品质量负责。提供相应的增值税票,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6)利用 商务网 配合服务该连锁店。、乙方的责、权、利1)享有“ 连锁店”的名称使用权(2)交纳加盟费 元人民币整。(3)享受甲方 商务网的形象广告支持。(4)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可以申请调换经营品种(一季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