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警官学院文件云警院发〔2015〕13号关于印发《云南警官学院学报院报稿酬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云南警官学院学报院报稿酬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执行。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4月27日云南警官学院学报院报稿酬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云南警官学院学报》和《云南警官学院报》是学院主办的学术性期刊和宣传报刊,担负着学院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以及宣传的重要任务。为加强学院报刊的编辑管理、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报的学术质量水平和宣传力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2014年下发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规定,为尊重作品的知识产权,对《云南警官学院学报》和《云南警官学院报》的原创稿件支付作者稿酬。第三条参照全国公安院校稿酬发放情况,结合学院报刊实际发展要求,实行优稿优酬和分层发放稿酬相结合制度。第四条稿酬支付标准(一)《云南警官学院学报》1、著名专家、学者(学术专家)约稿,每千字300元。2、本刊专稿(校内外地厅级以上领导),每千字200元。3、教授职称的专家(含硕、博士生导师),每千字80-120元。4、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含在读博士),每千字60元。5、讲师以下(含讲师、助教、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千字30元。6、“禁毒研究”、“反恐研究”栏目稿费每千字上浮10元。7、省级以上基金项目的稿件每千字上浮10元。8、校内教师的投稿刊发,稿费上浮10元。(二)《云南警官学院报》1、100字以内、1幅照片,10元。2、100字以上,200字以内,20元。3、200字以上,500字以内,40元。4、500字以上,60元。第五条《云南警官学院学报》、《云南警官学院报》所有作品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第六条建立审稿专家队伍和审稿薪酬制度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总署、教育部、云南省新闻出版局规定,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稿件送请相关专家审稿。按照学院学报栏目设置发展要求,确定我院知名教授作为审稿专家,同时聘任部分院外专家进行审稿。建立专家审稿制度,实行匿名制审稿,填写审稿意见。参照全国公安院校学报审稿费用标准,专家审稿每篇按150元支付费用。第七条本办法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3月20日起执行。抄送:院党委成员,政治部吴思才副主任。云南警官学院办公室2015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