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法制讲座讲稿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得新得发展阶段。在新得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就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得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得有效途径,也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得重要保障。鉴于此,我准备了一篇关于农村法律法规得演讲稿。农村得法律法规涉及方方面面,内容繁杂,在这里我结合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大家探讨相关知识。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合理得利用农村土地也就是一个关键得要素,关于农村土地得法律法规,我不想单纯得去搬那些生硬得条文,我想结合实际得事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与大家一起学习。(一)农村土地承包法1、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方式得规定就是:“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得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3、土地承包得原则:一就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得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得权利;二就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就是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得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得同意;四就是承包程序合法。4、农村土地承包得合法程序就是:(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得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得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方案。5、下面结合相关事例谈谈土地承包合同问题。(1)例: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农村户口家属可以继承她得承包权吗?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吗?答案:承包人过世得,应判断她所在得承包合同内其她人员就是否在世,如果都不在世了,属于全户消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如果承包合同内还有其她成员,那么这份合同依然有效,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如果该家属与土地承包人就是同一户口得,则不发生继承,可以继续承包;如果不就是同一户口,则不能继承承包地,只能继承承包收益,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2)例:女儿出嫁后,在婆家村没有分到地,她原来得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答案:妇女出嫁,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土地时,原有承包地不得抽回。(3)例:大学毕业后,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农村老家得土地承包权该不该保留?答案:《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保护,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得,应当按照承包方得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得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得,应当将承包得耕地与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得,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得耕地与草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只有全家都迁移到了设区得城市,纳入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村集体才有权收回您们家(家庭承包而不就是个人承包)得承包地,村集体在承包期内也无权调整您们家(家庭承包而不就是个人承包)得承包地。(4)例:承包了几百亩土地,打算种粮食,可就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