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校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的目标方案与运行机制一、我国高校职能部门设置现状根据管理学的组织理论, 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属于直线一职能制的组织结构类型[1] 。学校下属院系为直线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设置的党政管理机构为职能部门。为了解高校职能部门设置现状,对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 39 所“ 985 工程”高校的职能部门设置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 大多数高校的职能部门数量都在 30 个以上,有的甚至多达 40 余个。这些职能部门大体上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党务部门, 包括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统战部等; 第二类是行政部门,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财务处、人事处、后勤处等; 第三类是直属部门, 包括网络中心、图书馆、期刊社、出版社等; 第四类是社群组织, 包括工会、团委等。各高校在具体职能部门设置上存在诸多差异, 但在核心部门设置上往往有许多相近之处。在对上述 39 所高校职能部门设置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将各校普遍具有的职能部门提取出来,组合成了高校职能部门的典型结构( 见图 1)。图1 显示的是高校最基本的职能部门架构, 尽管已剔除了一些部门,但部门数量仍多达 27 个。而拥有 37000 多名师生员工的德国柏林自由大学仅拥有 8 个行政机构[2] 。由此可见我国高校职能部门“碎片化”倾向之严重。职能划分和部门设置的不合理, 使高校内部管理面临诸多难题。首先, 职能交叉、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现象普遍存在, 一个重大决策往往需要多个部门负责, 主要责任主体难以明确。特别是当管理难题出现时, 管理部门都不愿承担相应责任。其次, 部门间协调难度大, 各部门各自为政, 部门之间不协同等问题较突出, 严重影响了管理效率。“设置不同的职责与部门可以更专业化, 但也增加了协调与控制的难度,各个部门都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 结果只能是部门最优化, 即重点在于达到部门的目标而不是整体的目标。”[3]60 第三,机构庞杂,人员冗繁。管理人员一般要占教职工总数的一半左右。而教育部 1999 年颁布的《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明确指出, 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员总数一般应控制在学校基本编制总数的 15%— 20%。巨大的人员支出使管理成本骤增, 并挤压了有限的教育经费。第四, 职能部门“衙门化”, 官僚作风较严重。校一级的职能部门常缺乏明确定位,将自己与学院的关系定位为上下级的关系,缺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并常常干预甚至包办学术事务。因此, 对高校职能部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已成为高校一项紧迫的任务。图1 我国高校职能部门基本结构二、大部制与高校管理机构改革要改变高校管理职能划分过细、职能部门设置过多的现状,应推动高校管理机构改革向“大部门、大职能、大服务”范式转变。实行大部制是这一转变过程中可以着重考虑的一种改革方案。大部制即大部门体制,是指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 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类同的事务相对集中, 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4] 。 20 世纪 60 年代, 英国率先开始对政府机构进行大部制改革。此后, 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也纷纷效仿。综观这些国家的改革可以发现, 大部制改革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以职能整合为基础。对行政体系承担的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和划分, 对相近职能进行整合, 理清职能结构, 明确职能界限。二是以机构合并为基本特征。根据职能调整, 对机构进行重新拆分或合并, 对人员进行分流, 形成承担大职能的大部门。三是以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独立为核心。通过职能划分和机构重组, 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职能相对分离和独立。四是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基本目标。精简机构, 消除冗员, 降低行政成本, 同时, 加强机构之间和机构内部的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近年来, 大部制也逐步进入我国政府和公众的视野。 200 7 年,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2008 年年初,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十一次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先后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我国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由此拉开序幕。随后, 许多地方政府也逐步开始探索大部制改革。 2012 年, 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由于大部制在许多方面契合了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在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浪潮的推动下, 一些高校也开始探索内部管理机构的大部制改革[5- 6] 。高校实行大部制改革, 一方面, 是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环境影响对组织的制度化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7] 。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 与社会、市场关系的日益密切, 都要求高校在响应外部环境需求时, 要有更灵活的组织体系和更高的行政效率。另一方面,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