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协议书乙方: 丙方: 根据《 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监管使用,保证资金本息专项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共同签订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义务。一、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拆迁项目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存储的资金额度为 (大写)。二、乙方将上述专项资金存入丙方为其单独开立的资金专户,帐号为 。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三、上述资金专户内的存款本息均用于乙方 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乙方必须持转帐拨付凭证及甲方签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交丙方办理资金拨付事宜。四、丙方负责资金的监管及安全,乙方未持有甲方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丙方不得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中拨付资金。五、乙方存入丙方的补偿安置资金不足以支付实际补偿安置需要时,甲方责成乙方限期补足,由乙方交存丙方。资金到位后,丙方再次出具当日的存款证明。六、以下三种情况丙方承担连带责任。(1)出具虚假资金证明。(2)未凭甲方开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拨付资金。(3)不及时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