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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作业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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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作业规定.doc

上传人:ttteee8 2020/6/22 文件大小: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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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作业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主旨:公积金管理作业规定关键词:公积金适用站别:全公司目的:规范住房公积金作业3、 权责: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公积金申报、减少、支取等各项事宜。2员工:按规定办理公积金的存取。4、 内容::本公司具有扬州市区户口之间接人员,于入职当月申报公积金。若转正之间接人员户口中途转为扬州市区户口者,人力资源部门将于次月申报公积金。2本公司公积金的账号:。若员工中途职等有调整,公积金不同步调整。调整时机需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调整通知为依据,未接到相关通知,公司将不予变动缴纳基数。:本公司及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各为8%。,由本公司从其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当月入职当月汇缴公积金;当月落户,次月汇缴公积金;,则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作业人员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变更清册】的新增开户栏中加入。,亦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作业人员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变更清册】的启封栏位中加入,附【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汇缴转移通知书】及【员工公积金转移清单】。(即封存):当月离职时,薪资中扣缴之公积金于次月缴纳,缴纳后下个月办理减少。例:2007年4月20号离职,则4月份公积金于5月缴纳,6月办理减少。若离职时,其当月薪资不足以支付个人所缴当月公积金,则自次月减少;例2007年4月5号离职,则公积金于5月作减少。,人力资源部门在申报个人住房公积时须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变更清册】封存一栏中注明。同时填写【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审批表】,并附带被封存人员身份证(二份)。于每月25日底前至个人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办理离职人员减少(即封存)手续。,可以凭住房公积金卡及提取的证明材料至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或全部金额:(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 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 员工离职时,其年龄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八) 员工户口迁出本市、在职期间被判刑、非本市户口员工离开本市并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落户人才市场的),借款人及其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以上的自有资金,并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具有总价50%以上自有资金,并具有政府职能部门合法的许可证)的;;,必要时提供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形式的;:1与房产开发商(二手房需到房产中介机构,下同)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