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巢湖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我市安全和稳定。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合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巢湖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工作:(1)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2) 超出乡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街道)、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3) 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4工作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2、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一)市政府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海事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二)指挥部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企业应急演练。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安监局:负责通知市直有关部门启动预案,综合协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单位实施救援工作;负责与省级、合肥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联系;负责收集应急救援信息、资料,应急救援情况报告、总结。2、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3、 市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的火灾扑救、事故现场洗消工作。4、 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并做好化学危害物品性质、危害性的测定及事故现场相关的处理工作。5、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救护队伍进行现场救护,指挥伤员转送,指导救护医院和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评定化学物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6、 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检测和认定,提出救援技术措施。7、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运输力量,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负责组织水上营救遇难人员、打捞重要财产和物证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区域治安警戒工作,维护水上运输秩序。8、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检测,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资料。9、 市海事局:负责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为相关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准备快艇、拖船、运油船,每艘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