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剖析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新时期被赋予了新内涵,剖析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目前学术界针对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专题研究不多,开展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研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一、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剖析相对于其他类型教育,应用型本科有自身独特人才培养类型定位;相对于其他学科,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有自身独特人才培养内涵定位。应用型本科教育既不同于研究型本科学术人才培养,又不同于高职高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2014年,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以2000年以来新设600多所本科高校为重点,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更加直接地为区域发展与产业振兴服务,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生产服务一线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1]。目前,我们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是1200所,而新设600多所本科高校差不多总数50%。这些高校类型就发生了改变,淡化学科、强化专业,不再是研究型大学压缩饼干,而要按照岗位对接,即按照应用型本科院校要求培养应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是应用客观规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人才[2]。在科学原理(即客观规律)成为社会直接利益过程中,存在三个转化:第一转化,是将科学原理演变为工程(或产品)设计、工作规划、运行决策;第二是将第一个转化结果转化为生产经营活动工艺、程序、方法,进行现场管理、智力操作。第三是将第二个转化结果进行技能操作,形成产品与服务。在应用型人才中,把实现这三个转化人才分别称为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3]。应用型本科培养是高级技术型人才或初、中级工程型人才,对于工科来说,培养是介于工程型人才与技术型人才之间工程技术型人才(应用技术型人才)。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将城市规划专业从原作为工学门类建筑学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升格为一级学科,并正式改名为“城乡规划学”,无疑是实现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目标历史性选择,其中包括6个二级学科:区域发展与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城乡规划管理与区域发展与规划。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许多新城镇、大量新城区在建设,对于物质性规划需求较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与中小城镇发展,城乡规划行业对应用技术型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大。根据应用型本科与城乡规划专业特点,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地方、服务基层,毕业生就业以中小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部门为主,即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主要培养面向地方中小城镇城乡规划管理与设计部门应用技术型人才。二、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剖析在准确把握人才培养定位基础上,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应强化中小城镇规划设计管理规律与特点总结与探求,应是一个由目标体系、内容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等构成递进式、开放式体系。详见图1。(一)目标体系目标体系是实践教学体系纲领,包含知识、素质、能力要求。应用型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应使学生掌握与城乡规划相关综合性知识,包括城乡规划、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