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2012年7月2日)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了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石家庄印钞有限公司等839个单位“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称号、藁城市岗上村等103个“文明村镇”称号、桥东区桃园社区等26个“文明社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石家庄市2010—2011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此件发至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附件:石家庄市2010-2011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971个)一、文明单位(839)市直机关系统(164个)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扶贫办、地名办)、市人口和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民宗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园林局、市食药监局、市地震局、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石家庄日报社、市委老干局、市委党校、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供销社、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粮食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残联、市工经联、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团市委、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红十字会、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科协、市文广新局、华勘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电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技集团第五十四研究所、国家广电总局七二三台、国家广电总局九五一台、市新华书店、市社会福利院、市殡葬管理处、市救助管理站、市荣军疗养院、市军休二所、市军休三所、市军休四所、市军休五所、市军休六所、市军运供应站、市胶印厂、市裕东房管所、市住宅开发建设公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排水管理处、市环境卫生处、市容管理办公室、市民心河管理处、市小壁林区管理处、市动物园、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太平河管理处、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检测中心、市环境执法稽查大队、市岗黄水库监督检测站、市交管局、市驾驶人管理所、市车辆管理一所、市保安服务公司、市中山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市盐业专营公司、市物资回收总公司、市公路桥梁投资开发管理中心、市环城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公路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市公路主枢纽中心、市地方道路管理处、市客运北站、市鸿锐集团有限公司、市内陆港有限公司、市恒丰华怡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市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市尹泰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市金龙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市燃气监督管理站、宏业交通建设监理中心、市交通勘察设计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急救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建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市天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天元名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丽华商场有限公司、市射击场、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市医保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家家惠粮油食品服务中心、市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市城乡建设学校、市规划设计院、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人民会堂、市餐饮化保执法大队、市博物馆、市艺术学校、市群众艺术馆、市文物局(文保所)、市图书馆、评剧院一团、市侨联、市广播电视台、市美术馆、市军休一所、市军体八所、市编办、市文联市国资委系统(38个)市国资委、石家庄电业局、市邮政局、南车石家庄车辆厂有限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移动石家庄分公司、联通石家庄市分公司、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五一四制革制鞋有限公司、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