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公正视野下我国弱势群体政治参与问题浅析社科部杨发09210010018[摘要]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和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社会公正的实质是社会主体权利的平等性,而在政府主导的各种价值分配中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公共政策制定中,弱势群体的愿望和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真实的反映,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弱势群体处于政治参与权利不平等的地位。弱势群体在政治参与权利上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公正原则,所以解决好弱势群体政治参与问题是促进社会公正的必然要求。[关键词]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社会公正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社会利益急剧分化,贫富差距迅速扩大,两极分化日趋严重,社会阶层不断演化,产生了大量的弱势群体。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的出现己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02年初,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及关注弱势群体利益,表明高层决策开始虑及弱势群体问题。党的十六大也认识到当前中国社会问题的现状,更进一步地阐明了关于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思想及制度建设的具体方案,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社会公正的实质是社会主体权利的平等性,而弱势群体在政治参与权利上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公正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一、社会公正的理论阐释社会公正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和社会和谐的价值理念。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Willoughby在《socialjustice》一书中指出“:所有文明国家的人民都要把社会和经济状况交由合理性和正义性的标准加以同等的检验,就如同他们曾在过去对政治制度的正当性提出质疑一样。”要理解社会公正,首先要为其正名。罗尔斯认为社会公正就是社会的一种良性的结构安排;我国学者吴忠民在《社会公正论》中指出,公正就是每个人得到应得之物。综合学者们的观点,社会公正的规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 权利平等。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所有的人在权利方面都是生而平等的。这种平等并不是天赋的,而只是一种权利上的平等。公平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体现的是社会对所有成员的“不偏袒性”,使他们在平等的起点上融入社会。权利平等有两层含义:第一,这种原则主张,特定责任,对于所有置身于其中的人,是平等适用的,如果契约在约束这一方,也在约束那一方。第二,他主张,就这种特定的关系是人们的行为所造成的而言,所有人都有进入这种关系的权利。例如,所有人都有订立契约获得和占有财产的权利、结婚、抚育子女等权利。(2)2、 机会平等。机会是指社会成员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和余地(3)。它的作用在于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发展提供一个事前的保障机制。个人由于先天的自然因素等可能会在参与能力等方面存有差异,但是首先应该保证所有成员进入社会关系的机会的公正。它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两个方而:一方而,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主要体现在自由选择、职务升迁、资源利用等方面;另一方面,都有获得平等的发展潜力、施展才干的机会,主要体现在接受教育和培训、获得信息等方面。3、 分配公正。对于现有的资源如何进行分配,最直接地体现了社会公正原则的兑现程度。只有每个群体认为在这种分配制度中得到了公正对待时,他们才能更认同这种制度。正确的分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