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平果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doc

格式:doc   大小:61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平果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doc

上传人:iris028 2020/6/25 文件大小:6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平果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平果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二)性质:行政许可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4次修正)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收费公路建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月31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权限划分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7〕61号)规定: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批权限(一)高速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运输部确定的重点项目,其施工图设计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地方高速公路网项目的施工许可和施工图设计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二)普通公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其余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15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30公里及以上三级公路;多孔跨径总长300米以上大桥、特大桥或中隧道以上(含中隧道)的独立项目。: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50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三)农村公路: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由各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含中小桥及短隧道项目),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项目由县级行政区所在地的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百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权限划分的通知》(百交发〔2017〕121号)规定: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批权限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桂交法规发〔2017〕61号规定,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权限审批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我局审批,其余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10公里以下一级公路;15公里以下二级公路;30公里以下三级公路。:20公里以下一级公路;50公里以下二级公路;三级公路;中桥以上的独立项目。:含大桥、中长隧道工程及独立大桥、中长隧道工程项目;跨县级行政区域项目。实施主体:平果县交通运输局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