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市科技局一、部门情况市科技局是负责全市科技工作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科室10个,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数据为科技局机关本级数据。(一)主要职能1、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2、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3、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工作。4、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5、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6、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8、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9、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10、负责全市科技人才有关工作。11、组织拟订全市基础研究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省市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工作。12、负责全市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期刊管理等工作。(二)人员构成情况市科技局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三),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湘潭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湘潭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梳理、修订全市科技政策体系。组织召开第六次厅市会商会议,建立厅市联动共建国家科技创新试点城市机制。继续推进对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金融结合等5个方面的19项具体重点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的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强化对新型工业化的科技支撑。大力推进科技项目建设,争取国省科技项目资金3000万元以上,以科技重大项目实施为依托,加强对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先进装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型特种钢等核心关键技术,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400亿元。二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科技化。重点抓好湘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开展对水稻增产增效、稻米镉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加强对湘莲、生猪产业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攻关,继续推进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大力推广良种、良技、良法,加强农作物高产栽培等技术的集成和推广,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继续抓好农村信息化网点的建设,增强农业科技“12396”平台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三是加快民生科技创新。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生态保护技术开发,重点突破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及产品研发和十大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抓好矿山安全装备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扎实推进“湘乡铬污染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保障技术应用示范”等两个国家科技惠民重大专项的实施,继续扶持心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制与产业化,鼓励开展临床医疗、重大慢性病防控等医疗技术研究与应用。、企校合作,努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全面深化市校合作、校企合作。切实抓好市校促进产学研创新合作协议落实,巩固拓展市校合作领域与层次,推进湘潭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重点抓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大力抓好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对接与服务,促成产学研合作项目40项以上。二是继续推进企业科技特派专家行动。2015年完成选派20名企业科技特派专家带成果到企业转化或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三是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和改革省市联合基金分配方式。加大成果转化效益在科技奖励评审中的权重,实现科技进步奖中产学研合作项目、在市内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的比重达到50%以上,引导技术开发类成果在我市应用转化。进一步明确省市联合基金研究成果就地转化的支持导向,鼓励大学联合我市科技骨干企业承担实施省市联合基金课题。,加快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一是加强科技园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湘潭高新区等科技园区按照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相关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科技园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技术服务体系,推进科技、产业和金融融合。二是加大科技政策、资金、平台等资源的整合力度。切实抓好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所得税和技术转让交易合同登记免税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专利导航优势产业发展,开展对矿山装备制造业中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专利布局及预警分析,征集、建立全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