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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中发〔2005〕4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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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中发〔2005〕4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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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苍中发〔2005〕42号关于举行苍南中学第五届教坛新秀评比的通知为了激励和引导我校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也为了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县第十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特举办我校第五届教坛新秀评比。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任教三年以上的我校在职在编教师。二、评选条件(一)直接参与县级评比条件:1、省优质课三等奖、市优质课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可直接推荐参加县级教坛新秀的评比,不占我校分配的参评名额。2、也要具备参与校级评比的条件。(二)参与校级评比择优推荐:1、教育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年龄在35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任教满三年以上。3、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高,曾获县优质课奖或承担过县级以上的公开课。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三年来有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5、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6、受党政纪处分未被解除的教师不能参加评选。7、缺少条件3、4其中1项,允许参与校级教坛新秀评比,但不向上一级推荐。三、评选办法:本次评选本人申报、校评审组考核、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办法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课堂教学实践考核,主要考核参评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及效果(包括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2、申报材料量化考核占分15%,课堂教学量化考核占分85%,以总分确定校级教坛新秀获奖人选。通过校评选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其中的5位老师参加县第十届教坛新秀的评比。四、评选和报名时间:比赛时间定于2005年10月17日—22日;教师在10月12日前完成填表报名工作。五、组织领导:考核组组长:黄斯敏副组长:叶治康考核组评委:另行组织六、附件:1、苍南中学第五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2、苍南中学教坛新秀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表。2005年10月10日主题词:教坛新秀评比通知苍南中学办公室2005年10月10日印(共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