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施工安全措施方案一、 编制依据1、 施工组织设计2、 主要规范二、 工程概况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劳动情况等。三、 安全措施1、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西宁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是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事故,%以下,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2、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成立现场“安全纠查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个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再与本单位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开展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活动。3、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在组织施工中,施工现场必须保证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批准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领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频带视同违章。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等专业性较强的工种,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劳务分包队伍担任。参加现场职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证件复印件报项目部安全文明部备案。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劳务分包队伍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劳务分包队伍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劳务分包队伍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劳务分包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劳务分包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务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两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槽、坑、,3米以内限制堆载,坑边严禁重型车辆通行。槽、坑、沟边与建筑物、,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