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近体诗的“拗”与“救”.格律是在人们的创作实践中日臻完善的在节奏点上的平仄能够达到“相间”、“相对”、“相粘”,就可以收到平仄错综协调的效果。要求二、四、六(五律为二、四)位置上的字,其平仄必须分明,不可随意变动。一、三、五(五律为一、三)位置上的字,由于是非节奏点所在,。“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仅仅是“一三五不论”,即仅仅允许非节奏点上的平仄可以自由灵活,仍然难以满足写作实际的需要,因为诗歌的表情达意毕竟是第一位的。因此很可能出现不符合平仄规定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拗”。“拗”。于是,人们又设法调整其平仄关系,以便保持其协调性,便又有了所谓的“救”。这样写起诗来,就更加自由方便了。不过,由于“拗”、“救”的产生,又使“二四六分明”的通则出现了例外。归纳起来就是:二四六分明,:1、在一定的条件下,(平平)仄仄平平仄(即甲种句)句式中的第四字(七律为第六字)的平声可以作仄声。2、在一定的条件下,(仄仄)平平平仄仄(即丙种句)句式中的第四字(七言为第六字)的仄声可以作平声。.同时,由于格律诗要求避免“三平调”和“孤评”等现象,因而“一三五不论”的这种自由,仍然是收到制约的。“一三五不论,两处必论”:1、必须避免“三平调”。在“(平平)仄仄仄平平”这种句子(即丁种句)中,第三个字(七律为第五个字)的仄声是不能任意变动的,否则,就会出现.“三平调”。2、必须避免“犯孤平”。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子(即乙种句)种,若第一个字(七律为第三字)的平声用为仄声,就叫“犯孤平”。出现孤平,就会使平仄失调,故而格律诗要求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根据“一三五不论,两处必论”和“二四六分明,两处不明”,可以把格律诗的“拗救”,归纳为以下几种,称之为“平仄相救得协调”。拗救的基本原则:以平救仄,以仄救平。.一、句中拗救一句之中出现拗字而随之补救,謂之句中拗救。可分为两种情况:1、孤平拗救犯孤平以后,必须在相应的位置上补救,这就叫做“孤平拗救;一拗三救”。五言律诗:将第三字仄声改为平声。.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