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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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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指南.doc

上传人:wxc6688 2020/7/3 文件大小: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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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BSZN-1003**********X—2017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指南(完整版)易门县民政局2017年11月20日养老机构成立、变更、注销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适用于易门县境内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的申请和办理。二、审批条件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5、床位数在10张以上(30㎡/张)。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81号易门县民政局办事窗口: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81号易门县民政局三楼社会事务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乘车方式:县内可乘K4路车到达四、、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纸质24设立养老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原件纸质25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纸质26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纸质2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证明和专业资格证书原件纸质28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者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应当终止,并将设立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终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