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辽宁省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docx

格式:docx   大小:25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辽宁省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docx

上传人:2024678321 2020/7/7 文件大小:2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辽宁省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价发[2010]12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资产评估机构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修订和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资产评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件一)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见附件二)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二、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见《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三、《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计件收费标准”和“计时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可根据评估业务的特点和难易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计费形式。四、计件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项目的复杂程度、资产结构和类型、时间要求等因素,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上下浮动20﹪收取;证券、期货资产评估业务收费标准最高可上浮30﹪;无形资产、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资产评估业务,根据评估项目复杂程度、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高于上述收费标准。五、实行计件收费的评估资产无账面原值或账面原值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估机构应与当事人协商,可采用评估值作为计费依据,或实行计时收费。六、资产评估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评估机构在按本《通知》规定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七、本《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我省实际执行情况,重新核定。原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价发[1992]114号)同时废止。附件一: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附件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评估收费通知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抄送: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辽宁省物价局办公室2010年12月30日印发附件一: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标准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费率(‰)备注1100以下(含100)——1000(含10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