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38KB   页数:1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doc

上传人:h377683120 2020/7/9 文件大小: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1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小额支付系统得业务处理,保障小额支付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制定本办法。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得系统参与者与系统运行者,适用本办法。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与特许参与者。直接参与者,就是指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以上中心支行(库)。间接参与者,就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库)。特许参与者,就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特定支付业务得机构。小额支付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共享清算账户清算资金。清算账户,就是指直接参与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得、用于资金清算得存款账户。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异地得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得贷记支付业务。同城业务,就是指同一城市处理中心得参与者相互间发生得支付业务。异地业务,就是指不同城市处理中心得参与者相互间发生得支付业务。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之间发送与接收支付信息,应当采取联机方式。出现联机中断或其她特殊情况得,可以采取磁介质方式。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得同城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得异地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得同城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得异地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本办法所称付款清算行,就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贷记支付业务信息或发起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得直接参与者。本办法所称收款清算行,就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借记支付业务信息,并接收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或贷记支付业务信息得直接参与者。本办法所称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就是指付款行所属得城市处理中心。本办法所称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就是指收款行所属得城市处理中心。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得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已轧差得贷记支付业务信息或已轧差得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时应当贷记确定收款人账户。支付业务信息在小额支付系统中以批量包得形式传输与处理。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由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具有同等得支付效力。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产生支付效力,纸凭证失去支付效力;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纸凭证产生支付效力,电子信息失去支付效力。支付业务信息经过确认才产生支付效力。支付业务信息经小额支付系统传输过程得确认,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信息格式,并按照规定编核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得密押分为全国密押与地方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在直接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间传输,加编地方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在城市处理中心与国家处理中心间传输,加编全国密押。全国密押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地方密押由城市处理中心所在地得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负责管理。小额支付系统采取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对手,对直接参与者设置净借记限额实施风险控制。直接参与者以及所属间接参与者发起得贷记支付业务与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只能在净借记限额内支付。净借记限额,就是指小额支付系统为开立清算账户得直接参与者设定得、对其发生支付业务得净借记差额进行控制得最高额度。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小额支付系统得系统工作日为自然日,其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得工作时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系统得运行时间与资金清算时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针对轧差日期与清算日期不为同一日得小额支付业务按照规定调整计息积数。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业务与运行管理得需要对小额支付系统实施暂时停运。实施停运得,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系统停运时间与启用时间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对小额支付系统得运行及其参与者进行管理与监督。第二章支付业务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跨行支付业务:(一)普通贷记业务;(二)定期贷记业务;(三)实时贷记业务;(四)普通借记业务;(五)定期借记业务;(六)实时借记业务;(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其她支付业务。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