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改记录
版本号
修改日期
修改内容
修改人
修改部门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工作程序 1
附录A 5
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GB/T24001—2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职工的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安环部负责实施职工的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对船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油渣的接收、处置和管理,并对公司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资产管理部负责生产区域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和清理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产生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移交工作。
工作程序
固体废弃物产生源
一般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
机械加工产生的金属屑;
造船时产生的废金属及边角余料;
喷砂作业产生的废渣;
锅炉的炉渣及烟尘;
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废橡胶、泡沫、包装袋等;
其它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
危险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油渣、油泥、油漆桶、废电池、油抹布、日光灯管、墨盒、石棉废物等。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包括:
食堂产生的生活垃圾;
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办公垃圾
办公垃圾包括:废纸、日光灯管、硒毂、墨盒等。
申报程序
安环部向地方环境保护局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情况。
固体废弃物回收点
资产管理部应按要求,在厂区、施工现场设置废弃物存放点,并对垃圾箱进行分类、标识、管理。
安环部根据生产需求时应在码头、船舶等施工现场设置油渣回收箱,并进行标识、管理。
各单位应在本部门设置油渣回收箱(桶),并进行标识、管理。
资产管理部应对厂区生产现场设置的垃圾箱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安环部每次在回收废油渣之前应对回收箱有无损坏、泄漏等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废油渣的泄漏。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人力资源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环境保护意识。
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固体废弃物遗弃,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对本部门的生产区域及施工作业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送交等情况进行检查。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做到日产日清,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收集、分类,并送到指定位置存放。
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由产生的单位当日送到指定垃圾存放点。
资产管理部应及时对厂区、生产现场各垃圾点内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接收和清理。
清舱作业产生的废油渣由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