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法律文书写作辅题及答案.doc

格式:doc   大小:31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法律文书写作辅题及答案.doc

上传人:h377683120 2020/7/10 文件大小:3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法律文书写作辅题及答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写作辅题(共1题,共20分)(具体答案在最后面,绝对让您考试轻松加愉快哦!!!!)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得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调解书。原告赵×生与被告胡×成离婚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市××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审判员张××,书记员王××),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月×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赵×生与被告胡×成自愿离婚,经人民法院批准;(二)双方婚生男孩胡×随被告胡×成共同生活,原告自2013年8月份起按月承担抚育费人民币400元,至胡×18周岁时止;(三)现在各人处得财物归各人所有,被告胡×成一次性付给原告赵×生财物折价款人民币1、5万元。原、被告于1996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9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2001年6月生育一子,姓名为胡×。原、被告婚前感情一般,婚后感情尚可。自2001年8月开始,原、被告双方常为生活琐事相互争吵。2010年6月,双方又因生活琐事发生较激烈得争执,原告一气之下,即离家居住她处至今。分居期间,双方关系未能得到改善,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赵×生,女,1974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市××工厂会计,住××市××区××街道××号。被告胡×成,男,1972年7月20日生,汉族,××市××小学教师,住××市××区××路十号院×楼×单元×号。诉讼费用人民币×××元,由原告赵×生与被告胡×成各承担一半,即各付×××元。双方当事人得协议内容经法院确认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试题分值:20分)参考答案:(一)首部(5分)    1、标题(1分)。    2、编号(1分)。    3、原、被告基本情况(2分)。    4、案由(1分)。(二)正文(10分)    1、事实部分(4分)。要求叙事清楚,行文简洁。    2、引出“协议内容”一段文字(1分)。    3、协议内容(5分)。要求依次写明。“经人民法院批准”多余,写了适当扣分。(三)尾部(5分)    1、诉讼费用得承担(1分)。    2、法院对协议得确认(1分)。    3、写明经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1分)。    4、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署名与日期(2分)。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得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犯罪嫌疑人谢××于2013年4月22日晚上7时许,操菜刀一把冲进钟××家中,向正在吃晚饭得钟××头部、肩部连砍7刀,致钟重伤;接着又举刀朝钟得儿子×××颈部、头部各砍一刀,致×××当场死亡。谢作案后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谢××长期患肝病,因此其女友莫××与其分手,但谢××怀疑就是钟××挑拨所致,故而萌生***报复动机。××县公安局刑警队认为,谢××得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得规定,涉嫌故意***罪,于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四项得规定,呈请对犯罪嫌疑人谢××刑事拘留。案件承办单位为××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为李××。报告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犯罪嫌疑人谢××,男,19××年×月×日生,汉族,××省××县人,××镇税务所税务员,现住××镇××所宿舍。犯罪嫌疑人谢××1988年至1993年在××小学读书;1994年至1997年在××中学读初中;1998年至2001年在××中学读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