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国际康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名称:中国国际康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英文名称ChinaGlobalRehabilitationIndustrialTechnologyInnovationUnion,缩写为CRU,简称“中康联”或“联盟”)。第二条中康联是在中国产学研结合促进会的指导下,由大学及相关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第三条中康联的宗旨:以技术创新需求为纽带、以契约关系为保障,有效整合康复行业产、学、研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共同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康复产业标准、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加速推动新型康复转化技术的产业化运用,并带动区域康复产业技术升级,提高我,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实现协同合作,推动创新,共赢共荣。第四条中康联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康复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第五条中康联依托单位为大学,联盟管理机构设立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章联盟任务第六条中康联的核心任务是以推进我国康复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为目标,建立产业上下游、产学研信息、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及人才培养台,推动医疗评估、诊断、治疗、产业体系的建立,促进成员单位的自身发展,提升我国康复产业的整体竞争力。1、通过技术交流、培训、人才互访、联合研发等方式,推进研发联盟;2、通过在联盟成员之间建立知识产权优先、优惠共享及专利技术许可优先机制,推进专利池联盟;3、根据行业制定工作标准,加强分工与协调,推进标准化联盟;4、疏通业界的资金渠道,推进投资联盟;5、促进产业链企业间的生产与销售合作,推进市场联盟;6、建立全球性的人才招聘渠道,推进人才联盟;7、为国家有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国家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决策参考。第三章联盟组织机构第七条中康联组织机构设置为:事理会、专家委员会、企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秘书处。1、理事会为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成员单位派出的现职人员组成。任职人员应为联盟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委托书的高层领导。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任期为五年。换届时理事会成员是否变更由派出单位决定。2、专家委员会为联盟技术决策机构,由医学专家、技术专家和工程专家等共同组成。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联盟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任职。专家委员会成员由联盟成员单位推荐,理事会批准并签订协议后秘书处备案。专家委员会任期为五年。3、企业委员会为联盟企业的组织机构,有康复行业领军行业企业组成。4、专业委员会为联盟技术与产业的重点专业组,医学专家、技术专家和相关专业领军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专业委员会成员由联盟成员单位推荐,理事会批准并签订协议后秘书处备案。5、秘书处为联盟理事会执行机构。联盟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设秘书长1名,由联盟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批准后任职。秘书长向理事会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秘书处工作人员任期为五年。第八条理事会1、理事会的职责:(1)选举产生联盟理事长,决定秘书长、专家委员会主席的任职和罢免事项;(2)维持联盟稳定运行,批准联盟《章程》修订事项和联盟重要的部管理文件;(3)决定本联盟技术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专题、课题)立项;(4)批准本联盟年度财务预(决)算,协调资金筹措、使用及收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