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由于员工行为规范的重要作用,对其进行设计和制定便成为企业制度建设和CI策划中的一项主要工作。从其内容出发,并结合前面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成功地设计员工行为规范,下列原则是应该是被充分考虑的。一致性原则一致性是指:员工行为规范要与企业理念保持高度一致并充分反映企业理念;行为规范要与企业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一致,对员工行为的具体要求不能与企业制度相抵触;行为规范自身的各项要求应该和谐一致,不要自相矛盾。坚持一致性是员工行为规范存在价值的根本体现,这样的规范性要求容易被员工认同和自觉遵守,有利于形成企业文化合力,塑造和谐统一的企业形象。针对性原则这是指员工行为规范的各项内容及其要求的程度要从企业实际,特别是员工的行为实际出发,以便能够对良好的行为****惯产生激励和正强化作用,对不良的行为****惯产生约束作用和进行负强化,使得执行员工行为规范的结果能够达到企业预期的引导员工行为****惯的目的。没有针对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员工行为规范,即便能够对员工的行为产生一定约束,也必然很空泛,而且对于塑造特色鲜明的企业行为形象几乎没有任何作用,从CI的角度来看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合理性原则这一原则指出,员工行为规范的每一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即其存在既要合情,也要合理。在一些企业的员工行为规范中,常常可以发现个别条款或要求显得非常牵强,很难想像企业为什么会对员工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来。坚持合理性原则,就是要对规范的内容进行认真审度,尽量避免那些看起来很重要但不合常理的要求。普遍性原则上至董事长、总经理、CEO下至一线工人,无一例外都是企业的员工。因此,员工行为规范的适用对象不但包括普通员工,而且包括企业各级干部,当然也包括企业最高领导,其适用范围应该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可操作性原则行为规范要便于全体员工遵守和对照执行,其规定应力求详细具体,这就是所谓的可操作性原则。如果不注意坚持这一原则,规范要求中含有不少空洞的、泛泛的提倡或原则,甚至是口号,不仅无法遵照执行或者在执行过程中走样,而且也会影响整个规范的严肃性,最终导致整个规范成为一纸空文。简洁性原则尽管对员工行为****惯的要求很多,可以列人规范的内容也很多,但每一个企业在制定员工行为规范时都不应该面面俱到,而要选择最主要的、最有针对性的内容,做到整个规范特点鲜明、文字简洁,便于员工学****理解和对照执行。如果一味追求“大而全”,连篇累牍,洋洋洒洒,反而不具实用价值。同时,在拟定文字的时候,也要用尽可能简短的语言来表达。第一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一节录用规则各部门有用人需求时,应由直属主管填写《人力需求表》(附一)及《岗位说明书》,(附二)经总经理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位评估并办理招聘事宜。被录用者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交以下文件:(1) 个人履历书;(2) 最终毕业学校的毕业证明书复印件、成绩证明书复印件(出示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3) 应届生——报到证再就业者——企业退工通知/退工单/辞职证明材料/劳动手册(限上海籍)农业户口就业者——区、乡劳动服务公司开具的务工介绍信(限农民身份者)其他就业者——其他可就业的合法证明及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食品卫生健康证原件(由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提供);(4) 各类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有特殊技能者)(出示原件);(5) 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3个月以内的近照);(6)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户籍证明、婚育证明等)。上述提交文件中的记载事项如发生变更,必须在7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应于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员工入职当日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交员工阅读签收。新入职员工应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工作证件、考勤卡、办公用品、工作装备等。员工领取所有物品时,必须填写《物品领取清单》(附三)。第二节劳动合同订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实员工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必要时,可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在核实员工一切资料后根据需要方可发放录用信函。对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劳动合同的订立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劳动合同是规范公司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中所有的条款和要求以及本手册或者公司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的内容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结合公司业务的特点制作的,公司和被录用的职工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相互协商与谅解的基础上签署劳动合同,并遵照劳动合同及本手册的规定,享有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各自义务。有关劳动合同内容另行规定。被派遣员工,必须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机构为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后方可录用。被派遣员工进入公司后,应当同公司签订《聘用协议》。(附四)劳动合同到终止时,根据公司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