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建议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建议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建议: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建议教育实习是教师资格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提高学生的从教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而开设的一门教育实践类专业必修课,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建议。通过教育实习可以使学生受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锻炼, 有利于培养学生较高的教师素养, 为将来从事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矗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的教育实习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和任务 1. 目的使学生受到较为深刻的教师职业教育,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增强从事教育工作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使学生了解基础教育的现状, 将所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中,培养独立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能力。全面检验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2. 任务教学工作实习——每名学生应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 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实习。实习内容原则上应不少于上 6 课时, 其中新课不少于 3 课时。应编写 3 个新教案, 并在试讲并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后, 完成课堂教学。并应承担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课外辅导等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实习——每名学生应在实习班级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学习组织和指导班、团、队或其他课外活动, 提高独立开展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应经常深入实习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有目的地开展一些工作,当好实习班级班主任的助手。二、组织与实施 1.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 由教务处和其他部门“相互配合, 分工协作”。教务处负责审定教育实习计划, 审核教育实习经费预算, 协助各学院建设教育实习基地, 检查、总结教育实习工作等。财务处负责教育实习经费的借款、报销等。学生处、校医院、后勤管理处等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 2. 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 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实习工作, 其任务是: 制定本学院教育实习计划。与实习基地联系,落实实习时间、地点和年级等事宜。进行教育实习动员,开展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审查学生的实习资格,编排实习小组。指导学生根据实习任务制定实习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回检查,指导其实习。承担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工作。承担学生的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学院教育实习计划和实习总结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 教育实习可采劝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方式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可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确定实习学校。 4.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专业课程计划安排教育实习工作。教育实习时间原则上应为六周。其中, 前三天为了解实习学校情况、熟悉实习计划及安排阶段; 此后五周左右时间, 为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阶段; 最后三天,为学生进行小结和实习学校给出成绩鉴定阶段。三、实习经费 1. 教育实习经费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依据实习学生数量, 由教务处按照一定标准划拨给各相关学院统一使用。 2. 实习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 支付实习学校的教师指导费和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材料费等, ,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建议。四、指导教师 1. 指导教育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课程与教学论的教师是教育实习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其他教师有义务参与教育实习指导工作。 10— 20 名学生,学院应指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