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
规程编写组
二○○七年十一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522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5横断面设计;6线形设计;7出入口设计;8高架快速路设计;9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计;10景观与环境。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
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刘桂生张均任崔健球朱兆芳和坤玲张胜
严俊彪吴瑞麟李杰王晓华荣建张欣红梅永利崔新书
目次
1 总则 49
2 术语 50
3 基本规定 51
4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53
分类 53
基本路段 53
5 横断面设计 55
一般规定 55
横断面布置 55
车行道 60
分车带 61
路肩和路面横坡 61
侧石、缘石 62
6线形设计 63
一般规定 63
平面设计 64
纵断面设计 68
7 出入口设计 70
一般规定 70
出入口间距 71
变速车道、集散车道 72
辅助车道 73
主辅路间出入口的几何设计 74
8 高架快速路 76
一般规定 76
横断面设计 76
平面设计 77
纵断面设计 78
匝道 783
9 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81
交通标志 81
交通标识 82
交通防护设施 84
监控设施 86
10 景观与环境 42
一般规定 88
景观距离 88
噪音要求 88
绿化设计要求与标准 88
本规程用词说明 46
条文说明 47
1 总则
为统一城市快速路设计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城市快速路工程的设计。
城市快速路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快速路系统,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与城市环境相协调。
城市快速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快速路 expressway
在城市内修建的,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型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城市道路。
出入口 entrance and exit
供车辆驶出或进入快速路单向交通路口,设置于快速路右侧,一般通过互通式立交匝道、高架路匝道、辅路匝道连接。
基本路段 basic section
快速路车行道不受出入口合流、分流、交织车流影响的路段。
辅路 relief road
集散快速路交通的道路,设置于快速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辅路设置根据需要分为两个互通式立交间间断的辅路或通过立交的连续辅路。
匝道 ramp
专门连接两条道路作用的一段专用道路,包括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道路、快速路与辅路的连接道路、高架路或堑式路与地面道路连接的道路,一般为单向交通。
3 基本规定
快速路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能与城市其它道路合理分配交通,达到路网最佳效应。
快速路线形设计中的平面与纵断面应进行综合设计,做到平面顺适,纵断均衡,横面合理。应保证视觉性诱导,线形连续,安全与适舒。
快速路设计车速宜采用60km/h、80km/h、100km/h。辅路设计车速宜为30~40km/h,路段改变设计车速时应设置过渡段。
按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及交通量,快速路车行道宜分为双向4车道、6车道、8车道。、。
快速路设计应重点做好出入口设计,对出入口位置、间距、型式进行综合设计,达到系统通行能力的均衡。
快速路设计时应将交通管理设施及服务设施配套完成,保证交通正常运行。
快速路车行道下不得布设纵向地下管线设施,横穿快速路的地下管线设施应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