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3
文档名称:

优秀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范本..doc

格式:doc   页数:2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优秀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范本..doc

上传人:分享精品 2016/3/2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优秀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范本..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粤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东检捕审〔 2013 〕 00号本院 201 3年2月23 日收到南粤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东公刑提捕字(2013)226 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 承办人助理检察员张小玲审阅了案卷, 讯问了犯罪嫌疑人, 核实了有关证据,现依法对本案审查完毕。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 犯罪嫌疑人张小明, 曾用名:无, 绰号:无,男, 21岁, 1992 年 11月5 日出生, 汉族, 初中文化, 无固定工作,住南粤市东湖区沿湖路 123 号。 2013 年1月 23 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父亲,张国成,母亲李秀梅。 1998 年-2004 年再沿湖路小学; 2004 年-2008 年再南粤市第六中学; 2011 年至今在家没固定工作,有时帮人打工。前科: 2011 年8 月因犯盗窃罪被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犯罪嫌疑人李刚,曾用名:无,绰号: 无,男, 24 岁, 1989 年4月 11 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 住南粤市东湖区柳村路 158-23 号。 2013 年2月 11 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粤市监管医院。家庭情况不详; 1995 年-2002 年沿湖路小学; 2003 年-2006 年南粤市第六中学; 2006 年至 2010 年外出打工; 2010 年至今开士多店。严重疾病: 2013 年1月 23 日晚脾破裂,南粤市监管医院证明其不适合羁押。(三) 犯罪嫌疑人刘小严, 曾用名:无, 绰号:无,男, 1997 年1月 15 日出生( 未成年), 汉族, 初中文化, 南粤市职业学校学生,住南粤市秀亭区杨树村五组。 2013 年1月 26 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父亲刘建平,南粤市外机械修造厂工人;母亲,李菊, 在家务农;大哥刘忠严,外出打工。 2002 年- 2008 年在十四路小学; 2008 年- 2011 年在南粤市第十一中学; 2011 年9 月至今在南粤市职业学校读书。 2012 年5 月被学校处分留校察看一年。(四) 犯罪嫌疑人刘建平, 曾用名:无, 绰号:无,男, 45 岁, 1968 年4月2 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南粤市机械修造厂工人,住南粤市秀亭区杨树村五组。 2013 年1月 26 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妻子李菊, 43 岁,在家;大儿子刘忠严, 19 岁,外出打工; 小儿子刘小严, 16 岁,在南粤市职业学校读书。 1975 年至 1982 年读书, 1985 年至今在南粤市机械修造厂当工人。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胡广明、王大宝于 2013 年1 月 22 日报案至公安机关, 受理后经审查,于 2013 年1月23 日立案侦查, 后分别于 2013 年1月 22日、1月 25日、2月 11 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小明、刘小严、李刚, 三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该案据此告破。犯罪嫌疑人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一案, 由侦查员再侦查李刚、张小明、刘小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过程中,于 2013 年1月 25 日发现, 经审查,于 201 3 年1月 25 日立案,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且有刘小严的供述等证据佐证,该案据此告破。三、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一)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 2013 年1月 22日 18 时许, 犯罪嫌疑人李刚发现其妻子张晓丽到南粤市恒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与一名男“网友”在一起, 即打电话给朋友张小明, 张小明叫上刘小严, 一起赶到恒丰宾馆门口。三人见面经预谋后, 一起闯入张晓丽入住的房间内, 对王大宝进行殴打, 经鉴定, 王大宝的伤情为轻微伤。李刚则提出王大宝拿出十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后经商谈确定王大宝补偿八万元给李刚。李刚让王大宝即打电话先筹三万元现金,并强迫王大宝当场写下五万元的欠条。王大宝给朋友胡广明打电话, 以自己急需用钱为由, 让胡广明送三万元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门口附近。经商定, 由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去取钱, 犯罪嫌疑人刘小严在宾馆看着王大宝。李刚、张小明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附近与胡广明见面后, 胡广明将三万元钱交给李刚。胡广明给完钱后发现情况有异,即追上李刚、张小明并询问王大宝的情况。李刚、张小明与胡广明发生厮打,过程中张小明用刀将李刚刺伤, 经鉴定为重伤。犯罪嫌疑人张小明随后逃跑, 并给刘小严打电话让其快跑。犯罪嫌疑人刘小严跑回家后将事情发生情况告诉其父亲刘建平, 刘建平给了刘小严 1000 元现金, 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