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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医院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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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医院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11.doc

上传人:小雄 2020/7/18 文件大小: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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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医院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1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浙江省台州医院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应收不漏”的原则,为合法收入把好关,减少欠费损失,控制医疗欠费增长,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现就加强医疗欠费管理规定如下:一、 医疗欠费分类1、 医疗纠纷欠费:指病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经质控部确认的欠费。2、 “绿色通道”欠费:指病人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3、 突发公共事件欠费: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如台风、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欠费。4、 政策性欠费:经院长确认的某些特殊欠费。5、 科室管理不善欠费:指以上4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交等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欠费。6、 其他欠费:如经济困难欠费等。二、 医疗欠费的管理要求1、预缴款管理(1) 住院预缴款管理:病人入院治疗,医生应根据病人的病情确定预缴款金额。预缴款一般病人不低于2000元,儿童不低于1000元,特殊病种最低预缴款由科室自己决定并报财务部备案,住院收费处据此办理入院手续。病人未带足预缴款又急需住院的,必须经收治医生双签名,并报告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2) 住院期间预缴款管理:1)病人住院期间预缴款用完,主管医师、护士应及时提醒病人补交预缴款;2)担保制度:如病人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的,医院鼓励医疗组医护人员及其他职工为其担保,担保限额分别为:科主任/护士长10000元、首席医生8000元、其他职工3000元。担保时需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相应手续。如发生担保损失,医院和担保人各承担50%;3)对欠费数额较大病人,科室应严格执行相应的报告审批制度,具体详见第7条。2、 医疗纠纷欠费管理各科室应以病人为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降低医疗纠纷欠费。3、 “绿色通道”欠费管理(1)为了及时救治危重病人,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先抢救后收费等有利于病人救治的措施。但须有事先告知签字,并至少征得病人或家属、陪人口头承诺。抢救结束后,首席医生及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其单位联系,做好医疗费用的催收工作。急救中心设立“绿色通道”病人登记本,上下联登记相关信息以备检查,下联为收费通知。药房、放射、检验、B超等科室应将“绿色通道”未收费病人的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在科内做好划价登记工作,防止检查单、处方失落,并在班内送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统一计费后将处方、申请单于1个工作日内返回相关科室。“绿色通道”产生的欠费,各科室应在2天内报告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并组织催讨,组织催讨过程中须填写催讨纪录,并有相关陪同人员的证明。若催讨未果,入院7天内需向医务部提交催讨纪录并注明原因。医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4、 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管理对突发公共事件病人按“绿色通道”先给予救治。抢救结束后,各科室应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汇总欠费情况,并联系催讨。医务部、保卫科应主动配合财务部做好催讨工作。5、 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管理非急诊病人,首席医师、护士应通知病人预交足够的钱,如预交款余额不足以完成限择期手术、放/化疗、大型检查及其他治疗的应暂缓。加强环节管理,防止漏计、少计费用,对出院病人特别是临时出院病人应由首席护士核对当天的费用情况,尤其是检验费用。加强科室欠费管理,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应多加防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医务部;对经